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

20110206 教會為何而存在--因為上帝的愛而存在

一、上帝的愛是為千萬人存留

當上帝揀選以色列人成為祂的選民,祂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上帝在西乃山上頒佈律法给以色列人。這一套規範,感覺似乎非常制式化,卻也保障了以色列人讓他們知道罪而遠離罪。上帝頒佈律法讓我們可以在不犯罪的範圍內,自由在自己的意識範圍之中。

出埃及記卅四6~7節:「…耶和華、耶和華、是有憐憫、有恩典的 神、不輕易發怒、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。為千萬人存留慈愛、赦免罪孽、過犯、和罪惡.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、必追討他的罪、自父及子、直到三四代。」

二、上帝的慈愛長存至永遠

上帝永存的愛,在兩千多年後的我們,仍然可以得著。(申 5:10)

上帝的愛為每個世代中,敬畏、謹守誡命的人所存留。(詩 103:11)

上帝的愛是為每一個謙卑、領受訓悔的人可以得著的。(詩 103:12)

約一 3: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、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.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.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、是因未曾認識他。

三、上帝因愛差子救世人

上帝的愛是要我們藉著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得以重生,這就是上帝對我們的愛。不是我們愛上帝,乃是上帝先愛我們,差他兒子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。(約一 4:9~10)

上帝設立教會就是要我們在祂的愛裡面彼此相愛,因為他是這樣先愛我們,讓我們心裡擁有上帝的愛,也使我們的表現也得以完全。(約一 4:11~12)

浪子的比喻(路15:11~32),就是非常典型又明顯的挽回提示,耶穌基督的死,為我們鋪平回永恆之家的道路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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